申请条件:
1、患儿年龄:1-5周岁。请注意这里指患者申请时的年龄。项目办公室将按照申请材料接收的先后顺序编号排队,如果年度救助结束时申请人的年龄没有超过5周岁,可排队等候2019年的救助;如果年度救助结束时年龄已接近或超过5周岁,就不能继续申请该项目。
2、患儿双耳听力损失为极重度以上,且任何1耳均未植入人工耳蜗。
3、患者的精神智力和行为均发育正常,内耳发育正常(前庭导水管扩大除外),符合相关耳蜗植入听力学标准。
4、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困难(家庭无力自费购买人工耳蜗,但有能力承担术后康复及产品维护费用)的可以申请。经济条件好或绝对贫困均不可以申请。捐赠方将依据申请家庭提供的家庭年人均收入金额证明来判断是否可以纳入项目救助,申请家庭提供的贫困证明是无效的。
5、符合捐赠方其他相关要求。
申请基本流程:
1、有意申请捐助项目者,下载相关表格,仔细阅读并准备相关材料,将完整资料扫描版(或照片)发送至邮箱qhcgewzr@sina.com,或将复印件顺丰快递至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2、欢迎患儿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进行听力学及影像学相关检查(项目1-5),外地患者检查资料须由耳蜗植入定点医院或当地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出具,定点医院可至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官方网站查询。项目6-15请到当地残联或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完成。
3、申请时提交的检测报告有时限要求,除内耳CT和学习能力测试之外,其他的测试都要求提交6个月之内的(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计算)。
1)裸耳听力测试(左右耳分开测试)
2)助听听阈测试(左右耳分开测试)
3)听性脑干反应(ABR)测试
4)耳声发射(OAE)测试
5)颞骨CT报告(要求对内耳发育情况有描述)
6)林氏六音测试(申请表第17页)
7)听觉整合问卷(父母问卷)(申请表第17页)
8)听觉能力测试(申请表第17页)
9)言语能力测试(申请表第17页)
10)CAP听觉行为分级(申请表第18页)
11)SIR言语可懂度分级(申请表第18页)
12)希-内智力测试或格雷费斯测试(3岁以上希-内,3岁以下格雷费斯)(申请表第1页)
13)克氏孤独症量表得分(申请表第19页)
14)Conner多动症量表得分(申请表第19页)
15)Rutter儿童行为问卷得分(申请表第19页)
4、申请时要选定术后定点康复机构(至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官网查询),提交术后康复机构接收证明。
5、患儿资料经医院初筛合格后,由医院专人上报捐助方进行审批,获准后即可在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进行手术植入。若有其他相关问题可登陆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申请救助(http://www.chinadeaf.org/index.htm)了解或与本院联系。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6119257 ,梁老师
资料发送:qhcgewzr@sina.com
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邮编:102218,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郭振平老师